《子平真詮》清・沈孝瞻第 23 篇,共 47 篇
論宮分用神配六親
人有六親,配之八字,亦存於命。
其由宮分配之者,則年月日時,自上而下,祖父妻子,亦自上而下。以地相配,適得其宜,不易之位也。
其由用神配之者,則正印也母,身所自出,取其生我也。若偏財受我剋制,何反父?偏財者,母之正夫也,正印爲母,則偏才爲父矣。正財爲妻,受我剋制,夫爲妻綱,妻則從夫。若官煞則剋制乎我,何以反爲子女也?官煞者,財所生也,財爲妻妾,則官煞爲子女矣。至於比肩爲兄弟,又理之顯然者。
其間有無得力,或吉或凶,則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日時財官傷刃,系是何物,然後以六親配之用神。局中作何喜忌,參而配之,可以瞭然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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